在服务年限达到十年或更长时间的情况下,
年假通常被规定为十个工作日。
然而,对于那些福利待遇优越的企业而言,员工可能会享有更多天数的
带薪假期。值得注意的是,职工依法享有的
探亲假、婚
丧假、
产假等国家
法定节假日,以及因
工伤而暂停发放
工资并保留职位的期间,均不应计入
年休假的计算范畴之内。换言之,无论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还是有雇佣工人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员工,只要其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便可依法享受
带薪年休假。
《职工
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