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并依据实际情境而定。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常见且持久的现象,针对丈夫仅仅在特定事件中对妻子施以一次适度掌掴的事例,应视为一般的口角争执并不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反之,针对丈夫经常性地出于各种理由而对妻子实施掌掴体罚行为,无疑应被归类为严重的家庭暴力。在此种状况下,受虐待的妻子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构求助,以便于获得必要的援助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