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相关
法规,符合
缓刑适用的对象与条件如下:
首先,被判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才具有参与
缓刑考察的资格;
其次,在考察期间犯罪分子须展现出真实且真心的改过态度,
司法机关才有可能认定他在
缓刑期间不会再度危害社会安全;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系
累犯,无论其所受
刑罚期限长短如何,都将被排除在缓刑
适用范围之外。
因此,对于处在哺乳阶段的罪犯,若满足上述条件,则可依法提出缓刑请求。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