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在遭遇
暴力行为时,我们有义务及时向当地警方
报案,并有权利索取派出所出具的伤势鉴定书,以便前往正规
医疗机构进行伤情评估。经过专业鉴定后,若伤势评定为轻微程度,则仅能按照普通治安事件进行处理,派出所有权对施暴者处以15日的
行政拘留以及500元的罚款
处罚。在此类治安事件中,受害者与加害者均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如协商无果,受害者亦可选择单独提起
民事诉讼。
然而,若伤势达到
轻伤级别,那么加害者便可能涉嫌故意
伤害罪行。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此类罪犯将面临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