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强险中,依据承担责任之不同,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被划分为有责以及
无责两种情形。在有责状况下,若不幸发生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等情形时,死亡及
伤残赔偿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上限则为人民币18,000元,而
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上限则设定为人民币2,000元;
然而,在无责状态下,死亡及伤残赔偿金额上限仅为人民币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上限亦为人民币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上限则设定为人民币100元。为了最大程度上确保事故中的损失得以顺利赔付,倘若车主对交强险的保障额度存在担忧,便可考虑额外购买
第三者责任险。此种商业保险同样具备支付第三方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功能,其
赔偿限额相较于交强险更高,最大可达人民币10,000,000元之多。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