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实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未成年人仅有在其
未满十八周岁这个阶段才有权利按照法律程序向生父或者生母追索
抚养费用。
然而,一旦超过十八周岁这一法定成年年龄线,便丧失了追溯抚养费用的合法权利和机会。具体而言,法律明确规定,
抚育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截止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如果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上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则有权停止支付抚育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