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机动车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如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判定为
危险驾驶罪行:
首先是对追逐竞驶行为进行严格
管制,以确保情节恶劣者受到严惩;
其次是对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实行零容忍,坚决杜绝此类
违法犯罪行为;第三类则涉及到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的规范性问题,如果车辆严重超额载客或以大于规定速度行驶,也将被按律惩处;
最后一项涉及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遵守,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危及
公共安全的事故,同样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行。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