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并不符合
抢劫罪的定义。抢劫
犯罪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犯罪客体。此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既包括
公共安全,也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益。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对
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人或保管者实施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最后,
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满16岁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