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6岁者,
斗殴致他人
轻伤者,应依
故意伤害罪论处。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年满16岁的人
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若犯有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需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12岁但未满14岁的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并导致他
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依照上述三款规定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8岁的人,应当从轻或
减轻处罚。对于因不满16岁而无法给予
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严加管教;如有必要,还可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