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行为所需
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知情人员对于案件发生经过的详尽而准确的
证人证言显得至关重要;
其次,作为
报案主体的企业需提供其工商
营业执照的
复印件以及
犯罪嫌疑人为本公司员工的确切证明文件;再者,涉及到案件的发票、收据、财务账册等各类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均必不可少;此外,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使用过的签名(如需证明签名系
伪造)或者加盖过的印章之原件及复印件亦须一并提交;
最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所担任与其涉嫌
违法行为密切相关职务及职责的各种证明文件也是必备之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