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并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行为,无疑将被视为
绑架罪名。所谓绑架罪,是指
犯罪分子利用
被绑架人的
近亲家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于被
绑架人安全状况的担忧,以此作为筹码,通过
暴力手段、
威胁恐吓或者药物麻醉等方式,强行控制他人,从而达到勒索钱财或者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关于绑架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其次,在主观上,犯罪分子必须存在明确的
故意犯罪意图;
再次,绑架罪所侵害的客体,不仅包括了他人的
人身自由权、
健康权和生命权,同时也涉及到公共
财产所有权;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犯罪分子必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