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涉案人员可向狱警部门提出托送申请,然后将此申请经过邮寄途径交付至亲属手中,其家人在收到该申请后需凭借相关凭证前往服务中心领取衣物。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
拘留所以及监禁场所会实行统一配发衣物的政策,禁止额外配送个人衣物。对于受
拘押之人与其亲属之间赠送的物品,必须经过看守人员严格的安全检查。
此外,在收到办案机构的正式委托之后,看守所有权对被拘押者接收或发送的信件进行审查。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妨碍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内容,看守所有权予以扣留,并将相关材料移交至办案机构进行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人犯
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