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当个人或物品下落不明达到24小时后方可进行警方报告。
然而这一规定仅仅具有通用性的参考价值,具体何时应展开行动还需考量多种因素。例如,若出现有确凿
证据显示
当事人处于人身安全的威胁之中,或者发现另一方陷入了可能的伤害险境时,就应当立刻向当地公安部门发布紧急通知,此种情况下时间的约束将被豁免。特别指出的是,如涉及到10周岁以下儿童或是2周岁以下婴儿的失踪事件,无论过了多久都可立即向警方
报案;而对于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人士失踪的情况,同样不受24小时
报警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
对危及
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
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