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在法律意义上具备
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第
一,
合同主体必须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
第
二,意思表示需真实反映
当事人意愿;
第
三,欠条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中的
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欠条作为一种书面证明文件,主要用于个人或单位在
欠款、欠物等情况下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凭证。其具体书写格式如下:
首先,在纸张正中位置以“欠条”为标题;
其次,正文部分应详细列出
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所欠物品的数量或具体金额,同时还需明确约定利息及欠款或欠物的期限,以及本息偿还的具体时间;
此外,如有需要,可进一步约定并明确
违约责任;
最后,由欠款或欠物的一方签署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出具欠条的具体日期。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