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中只要有一方负有欠款
债务,即便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且没有参与任何决策过程,依然要与负债方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规则可能会发生改变。例如,若夫妻二人已经对于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各项财产进行了明确的个人归属协议,并在借款行为时告知了第三方该项约定,那么在此前提条件下,夫妻另一方将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另外,在另一种情况下,当夫妻中的一方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对
夫妻共有财产做出重大处置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若有他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决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那么另一方就不能以不同意或者不了解为由来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