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取保候审阶段之时,被
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相关笔录工作,通常并不意味着会有被收监的风险。而在这一时期要求接受笔录调查,其中的核心内容乃是对案件事实真相进行更为详实的核实,以及确保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严格履行其应尽的报告义务。因此,被取保候审者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一般而言,只要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未曾违反任何应当遵守的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都不会面临
逮捕的风险。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