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
有效期限设定为十年,并且在商标的证书上明确标注了其保护期限。为了能够提前一年完成
商标续展手续,建议您在保护期限结束前提前着手准备。
然而,若您错过了保护期限且未能及时续展,则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手续费。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超过三个月仍未进行续展,该商标的所有权将会自动丧失。每次续展所需支付的官方手续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请务必前往商标局进行缴费。当商标的使用
期限届满后,您还可以选择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
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续展事务,或者亲自前往商标局的
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四十条
(一)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二)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