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执行程序中,
强制执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通常应当由被执行方负担。因此,若
被执行人为
诉讼案件中的原告,则该笔费用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反之,若被执行人为被告,则相应的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然而,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倘若在执行过程中,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能够就
执行费用问题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这部分费用通常会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分担。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该事项将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
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
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
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