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诈骗三千万元的
犯罪分子,法律将严惩不贷,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附加
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的
刑罚制裁措施。所谓诈骗罪,即是以非正当、侵占他人财物为意图,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以欺骗手段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
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