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车支
付定金之后,若发生不再购买的意愿,一般情况下,
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然而,倘若由于对方方面的因素造成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对方追索定金款项的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来说,如果因其未能按约履行
债务或履行义务不完全而导致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则其无权要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