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友好协商:在他人未能如期履行
债务偿还义务之际,作为
债权人,在双方商定的还款日期到期之后,我们可尝试与
债务人进行协商,寻求分期偿还、延期支付等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简单快捷,然而却缺乏
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有力支持。
2.诉诸法庭:若双方无法就债务问题达成共识,且债权人多次催讨未果,此时便可考虑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具体而言,债权人需准备好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
起诉书以及借款凭证等相关
证据材料,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3.
支付令申请:债权人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此来追索欠款。相较于其他方式,此方法所需成本较低,但其效力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失效,进而导致案件进入
诉讼程序。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
当事人不同意提
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