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
劳务合同时未能得到相应
赔偿的情况下,您可优先考虑与雇主进行积极的协商和交流。
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有权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或是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仲裁裁决仍然持反对态度的
劳动者,除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外,还可行使上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
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