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协议是否由
家属代表签署有效,其关键在于
当事人是否赋予该亲属处理相关事宜的合法权利。在某些情况下,事故中的受害者由于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参与到
事故处理过程中,若在此期间,该事故的处置始终由委托人亲属
代理进行,那么交通事故协议由
代理人亲属代为签署便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行为。同样地,
财产损失类的事故也是如此,只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委托人亲属始终担任代理人角色,那么交通事故协议由其代为签署亦是合法有效的。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