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工受伤而不治身亡的情况,申请相关补偿是具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的。
首先,作为雇主或职工的
近亲家属,应当在收到由权威机构出具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尽快进行申请;
其次,如果企业负责提交
工伤申请,那么其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作出决定,而且职工的直属亲属以及公司内部的工会团体也需要在同一时间段内提出申请,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并未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