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日常生活中您遭受到了父亲的
家庭暴力行为,您不仅有权立即选择拨打当地警察局的紧急电话进行
报警,同时还能够向加害人或者
受害人所处的单位、居住地的
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机构进行投诉、反映或寻求援助。当这些相关单位收到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反映或求援信息之后,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或者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
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