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电动车被视为
机动车辆,则交通事故中的
主要责任人与次要
责任人皆为
机动车驾驶者:此时,各方应根据主责任人所负担70%的责任,以及次责方向对方承担30%责任的原则进行
损害赔偿。
若电动车属于
非机动车辆范畴,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与次要责任人可能分别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者:
(1)若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其需承担80%的
损害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作为次责方,仅需承担20%的
赔偿责任;
(2)反之,若非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其需承担60%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作为次责方,仅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