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并予以注销”这一行为特指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上市公司对自身股份实施购买行为,并且在购入之后,立即对这些购入的股票采取注销措施。
然而,上市公司在选择回购股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所规定的先决条件。若为满足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目的而选择回购股票,则需从收购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
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
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