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驾驶者在日常使用中往往容易遗忘一些细微物品,而这些物品恰好又放置于电动车之上,这种情况之下,大部分人固有的观念便默认为该物品是属于电动车驾驶者的
私人财产,因此若在路边临时停车时对其他电瓶车上的私人物品进行不明智的占有行为,便很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盗窃罪名。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