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抵押资产被转让之后,若需实现
抵押权,
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对此抵押财产实施强制拍卖或变卖措施,以获取优先受偿权利。
然而在抵押期间内,虽然
抵押人可自由处分抵押资产,但如果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此项转让可能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抵押权人便可行使权力,向抵押人提出针对转让所得价款的提前清偿贷款义务或进行提存处理的要求。
《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