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需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正式书写并签章确认的医疗救助申请书;
(2)包括申请人户籍在内的户口簿以及相应的
身份证明文件;
(3)具备农村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证明文件,例如乡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书等的
复印件;
(4)申请人在医院就诊的详细出院记录和转诊记录副本;
(5)住院期间产生的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抬头;
(6)医疗诊断报告及
病历的复印件;
(7)如申请人属于优抚对象或持有
伤残军人证件,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证件复印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
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的方式。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