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金,提供不实资料或利用其他欺瞒手法掩盖真实情况以获取公司登记资格者,应由公司登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纠正,对于虚报注册资金之公司,将被处以所虚报注册资金总额5%至15%的罚款。而对于故意提交
虚假资料或采用其他欺骗手段掩盖重要事实从而获得公司登记的企业,将面临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登记可能会被勒令停止,甚至可能被
吊销营业执照。
《
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
出资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
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