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售的情况,在法律范畴内,通常不被视为
刑事犯罪。
然而,若
行为人出于
非法侵占财产的恶意,并且在其主观意识中存在着欺骗的意图,他们可以通过与他人签署房屋
销售合同时,将这一行为伪装成合法的交易,从而从委托人那里获取财物,当该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可被判定为刑事犯罪,构成了
合同诈骗罪。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