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是否应在开庭前向原告
递交答辩状,以及何时应向法院提交,实则并未在现行法律条文中进行明确规定。尽管如此,无论被告是否提交答辩状,均不会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然而,为了确保程序公正和双方
当事人的权益,我们建议被告尽早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以便法院能及时将其副本送达给原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若被告未能提出答辩状,也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