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程序在学术界被尊称为"上诉审程序"。其指代的是,当
当事人对首轮审判所做出的裁决表示不满时,向上一级法院提交
申诉并要求重审的程序。要想提起上诉,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
上诉人必须具备适当的资格。在法律规定内,
刑事案件的被告、被告的
代理律师以及
近亲家属,在得到被告本人的明确同意后,有权提出上诉申请;对于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而言,他们同样拥有权利,可以针对地方法院第
一审的判决、裁定中涉及到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请求。
2、上诉必须在法定的
上诉期限之内完成。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
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
判决书、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