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警察进行袭击所适用的最长
拘留期,通常为37天。
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实施
逮捕,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一至四日。对于那些多次
犯罪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能延长至三十日。拘留,即指扣留并拘禁。它主要包括三个
类别,分别是
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和民事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行政拘留则属于
治安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民事拘留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
处理方式,同样也是
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