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挪用资金而被定罪并处以
徒刑的情况,被告依然需要全额归还所挪用的款项。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那些因其
挪用公款行为而被判处徒刑的人仅需承担起
刑事法律责任。尽管如此,即使在服刑完毕之后,他们也不能因此获得对其需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的豁免权。换言之,他们在坐牢期满之后,依旧面临着履行返还挪用公款的民事抵债义务的压力,这意味着他们仍然具有偿还
欠款的法定义务。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