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
盗窃罪案件而言,
涉案金额高达10,000元,经由当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裁定其应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
刑罚,并附带相应
罚金之
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刑
法规定,当自然人盗取公私财物价值介乎于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时,应当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和“
数额巨大”,而本案中涉及的10,000元正处于此区间之内。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