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包含
财产权益之争议案件:
诉讼请求额度需在2000至30000元之间,且有20%浮动空间,如诉讼请求费用未达到2000元则以2000元为准。
对于涉及财产权益
纠纷之案件,采取以下收费政策:依照涉案标的额的不同,按照以下费率进行分阶段累加计费。具体如下: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6%;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5%;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率为0.5%。同样,收费也有20%的浮动空间,若累计收费额未达2000元,则以2000元为准。
计时收费方面:每小时收费标准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由律所与委托方在此范围内协商确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及结算方式。同样,计时收费也有20%的浮动空间。如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况,反诉部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若案件被
发回重审,原承办律师仍负责处理此案,则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风险
代理收费的最高
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不受此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