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签署三年期合同是否合法的问题,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并未对公司与员工所订立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硬性规定,通常情况下,两方
当事人将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当然,具体的期限长短会因劳动
合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司签订三年期合同并不存在所谓“合法”或“不合法”的争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威胁或欺骗
劳动者,因为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法规有关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