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扣划操作,即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遵循已生效的司法文书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将其所保管之款项从原本所属之人转移至指定接受者名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中所涉财产部分,一旦正式生效后,其义务主体必须无条件地自行履行相应义务。若义务主体有意拒绝履行,受害方即可请求人
民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对
被执行人应当
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及存款等各类财产进行扣留与提取。若不幸遭遇法院强制扣划,请及时联系扣划法院了解情况;若法院的扣划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则视为合法扣划;反之,若您认为法院的扣划行为存在
违法之处,可向该法院提出异议。关于强制执行,确实存在此类情况,但若您所提及的款项系法院依法扣划,则无法要求返还。
然而,若您通过
申诉途径成功推翻原判决,便有可能通过
执行程序实现执行回转。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