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案件的有效
报案期限,原则上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受害者依然坚持主张追诉权,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因此,虽然二十年被视为强奸案件的有效报案期限,但是实际上,这并非是一个绝对的上限。一旦涉及到强奸案件,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
报警。尽管时间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由于
证据收集可能存在困难,警方可能无法对涉事人员进行定罪
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