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者实施了破坏他人物品的行径后,必须依照受损物品实际所值进行全额
赔偿。
至于财产的实际价值,应以损失发生之际的市场价格或其他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加以衡量。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委任有资质的鉴证机构对受损财产进行精确的评估和鉴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