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关于
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和
量刑的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若某个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会被处以
罚金。
其次,如果某人开设了赌场,那么他也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这个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
聚众赌博:
第
一,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且抽头渔利的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第
二,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赌资的总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第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参赌的总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第
四,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并从中收取
回扣或介绍费。而开设赌场罪则是指在客观事实上是否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等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且有人实际使用,那么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的既遂,至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了利润,这并不影响对该罪行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