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租赁过程中所遭遇的
拆迁事宜,理应依照租约中的约定条款进行妥善处理。若租约中未对此有所明确,
出租人和
承租人均可共同商讨解决方案。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其中一方欲主张终止合约,另一方可通过法律
诉讼寻求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签订房产
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对房屋在未来可能遭受征收或拆迁情况下的
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时,均需提交正式的
起诉状,且需要参照被告人的数量提供适当份数的起诉副本。若确实因某种原因导致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由人民法院将其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
当事人知晓。
《商品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