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
拆迁管理
法规,针对一般的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享受到以下几项
税费优惠政策: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免收城镇
土地使用费;
2.对于其中涉及到的
印花税以及
土地增值税,也将予以免除;
3.对于
契税和
个人所得税,则有可能获得全额或者部分的减免。
此外,电力、通信、市政公用事业等相关企业也会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供大力支持,新建的安置小区内的有线电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将由各个相关单位共同
出资进行配套建设,并且适当降低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
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
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
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
房屋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