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列举以下几类法定
证据类型: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
然而,仅有被告人的供述而缺乏其它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能对其作出定罪
量刑;反之,若无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凿且充足,同样可据以定罪量刑。
关于
盗窃罪的法律构成要素如下:
1.侵犯的客体应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具体而言,本罪所指向的是公私财产,即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所拥有的各类财物。
2.在客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实施秘密
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行窃的行为。
3.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换句话说,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根据1979年
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亦可能构成惯窃罪,但随着1997年刑法将惯窃罪的
罪名予以废除,因此,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
盗窃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
4.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同时须具备
非法占有之目的。若不具备此种特定目的,则无法构成本罪。例如,未经物主同意擅自借用其物品,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的行为,因其不具非法占有之目的,故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