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案件涉及到的
涉案金额大小,只要其存在
违法犯罪行为,均可跨越行政区域进行拘捕行动。当公安机构决定在异地实施
拘留或
逮捕时,有义务依法通知被拘捕者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而后者也应积极配合,确保相关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等措施时,有关执
法人员必须携带完备的相关法律文书(如
拘留证、逮捕证)、案件协查文件以及证明身份的工作证件等,前往协作地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在此过程中,协作地区的公安机关将派出专员协助执法,以
保证整个流程的
合法性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