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
集资诈骗罪的定案标准概括如下:个人实施
集资诈骗行为,
涉案金额须达人民币十万元或以上;而对于单位实施集资诈骗行为,其涉案金额则需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或以上。集资诈骗罪,系指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
非法占有的故意,违反了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欺骗手段进行
非法集资活动,从而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害
公共财产和私人
财产所有权,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
犯罪行为。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
中介费、手续费、
回扣,或者用于
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