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个人盗取公私财物的数额累计达到了五百元以上,那么就构成了
盗窃罪这一
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个人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若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则被视为“
数额较大”。而一旦触犯盗窃罪,且数额较大者,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
其次,如果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那么就属于“
数额巨大”的范畴。在此情况下,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
处罚。
最后,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高达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时,便可被归类为“
数额特别巨大”。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也可能被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年内
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所
扒窃三次以上的行为,无论其
盗窃金额是否达到上述标准,都应被视为“
多次盗窃”,从而无需达到规定数额即可按照盗窃罪进行定罪处罚。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再次,犯罪客体必须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最后,
犯罪客观方面则表现为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
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