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范畴内,
帮信罪是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主要罪行表现为:
1)
非法收购、出售银行卡;
2)为
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
犯罪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处以
罚金。
然而,具体
量刑标准还需考虑到
自首、坦白等情节因素,以及犯罪者所获得的利益情况。若犯罪者并未从中获取任何利润,甚至仅是一次性售出银行卡而获利较少,那么他们有可能被争取不予
起诉。
此外,犯罪者的身份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在某些案件中,即便犯罪者构成了帮信罪,但由于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是
从犯角色,因此从犯应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